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作者: 来源:

各学院、校区、部(处):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青岛市反诈办《关于开展全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为主题的反诈百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8日。

二、活动目标

通过百日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充分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和危害,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高校的发生,确保师生财产安全。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专题讲座

各学院利用放假前集中教育和开学季安全第一课等时机,积极开展反诈宣传授课教育,通过邀请公安机关反诈专家、法学专家或观看反诈宣传视频等方式,举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讲座,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段、防范方法和法律法规。

2.融入主题班会

各班级结合班会时机,设置反诈教育,组织讨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内容,通过主题班会的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等形式,引导学生增强防范意识。

3.利用多种渠道宣传

各单位充分运用单位宣传阵地,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设计制作宣传手册、电子海报、短视频、微博、图文动漫等媒体产品,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发布典型案例、反诈提示、防范技巧等内容,确保全覆盖,切实提升师生防范意识。每个学院开展不少于一种群众性宣传活动,在线上线下形成反诈宣传新媒体的规模效应。

4.开展形式多样反诈宣传活动

通过以案说法、小品、快板、相声、现场有奖竞答、集中签名等形式,展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的战果,常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律特点、防范措施等,增强师生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扩大防范宣传的效果。组织参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竞赛活动,鼓动学生积极学习反诈知识,掌握防骗技能,提升法律意识,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5.深入推进“无诈学校”建设工作

各学院加快推动“无诈学院”的创建,努力打造校园反诈工作体系,有效避免学生群体上当受骗或参诈涉诈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在“百日宣传”活动期间,发现本单位人员被诈或参加诈骗的将提高处罚力度,严重情况将影响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和个人评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百日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

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活动简要情况和照片新闻等资料及时上报。

3.注重实效

要注重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真正掌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知识和技能。争取杜绝我校师生参与的诈骗案件,最大程度降低被骗师生数量。

4.严格把关

宣传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等内容,严禁发布涉密内容。工作中涉及的案件线索、舆情动态、技术手段、个人隐私等内容一律不得对外泄露。

5.及时总结

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活动相关视频、照片、宣传材料随时报送,7月22日之前报送一次工作情况。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bwc@qust.edu.cn。

附件:反诈宣传素材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_gXZxfJmx72Q0vc1rbAXA

提取码:1234

青岛科技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