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4年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发布时间:2024-05-20 作者: 来源:

各学院: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籍迁出工作,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此说明。户口迁出政策性强,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毕业生户口按时迁出、顺利落户,请各学院认真核实毕业生户籍信息,积极配合我们做好这项工作,保卫处将尽力做好服务。谢谢支持!

一、户口迁出凭证说明

凡在校期间户口迁入我校的2024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时须迁出户口。

1、毕业生户口分为集体户口内页和户口迁移证两种。凡派遣单位在山东省省内的同学,发放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及加盖公章的学校户口首页复印件;凡派遣单位在省外的同学,发放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证均为毕业生办理落户的凭证,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无论在哪里落户都必须登陆当地人社局网站报到,落户审批手续通过后,方可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2、毕业生户口原则上根据就业报到证地点进行派遣,未找到工作需回原籍的,其户口必须回生源地。毕业生签约单位如果不能解决落户的和学生自愿将户口落回生源地,地址且与报到证地址不相符的,需由学生本人签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保证书》(见附件1)报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学校保卫处,方可迁至生源地办理落户。

3、《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原则上须与《报到证》地址一致方可落户,如不一致,请务必征得迁往地派出所同意后方可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保证书》。户口一经迁出,地址将不予更改。

4、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30天,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避免因户口迁移凭证过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口袋户口”情况的发生。

5、户口已迁入我校且考取我校研究生的,不发放任何凭证。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6日前将《毕业生户口迁出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1262507727@qq.com。填表时请将户口迁出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迁入地址等基本信息一一核对准确,以免造成户口迁移证上的差错。

2、户口迁入地址:毕业生迁到生源地所在的市、县或《派遣证》上的地址。考研学生迁到考入院校,地址要详细准确,(按省、市、区、路、院校名称的顺序书写),否则无法办理入户。

3、户口迁出凭证以学院为单位发放,领取时间保卫处将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4022519

青岛科技大学保卫处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