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6 作者: 来源: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寒假期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从“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角度出发,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

二、加强安全检查,彻底整改隐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防火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结合近期上级消防有关要求,广泛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严格制度,责任到人。在放假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整改情况要及时登记在“安全隐患动态监管平台”,对办公室、生产(实验)场所、机房、学生宿舍、食堂、仓库等全面进行检查,对前期安全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要特别严查大功率电器的使用,严禁在教职员工及学生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烧水壶、电热杯、电热梳,特别是质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充电器和插座。禁止学生在宿舍及实验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做饭和饮酒。禁止在宿舍内堆放杂物,彻底清理阳台、拐角处等位置堆放的废弃物,消除存在引发火灾的隐患。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禁止电动车入室充电。放假期间要认真做好断电、停水、停气,做好封门等安全事项。

三、强化安全生产(实验)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实验)责任制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生产(实验)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切实安排好值班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加强巡视,彻底杜绝空岗、溜岗、脱岗现象的发生,按照学校假期中的规定,认真做好供暖、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重点部位的值班看护。

四、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与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的维护,切实加强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各类贵重物品和仪器、现金和支票的安全管理和值班看护;严格假期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防火教育和安全管理;加强外来人口和用工管理,严禁校外人员在校内宿舍过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对外租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和经营。

五、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已经离校的师生要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提醒注意离校回家和返校途中的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注意节假日期间参加旅游、冰上活动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充分利用社会救助功能如公安110等报警方式保护自己,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被抢、被盗、被骗等案件的发生。切实加强假期实验室使用人员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水、电、气、实验设备和各类试剂、危化品的使用、存放等安全管理,确保各类生产(实验)安全开展。

六、加强护校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假期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学校设总值班室负责全面处理和协调假期期间有关事宜。

2.学校安排保卫处负责寒假、春节期间的校园治安安全工作,处理各类案(事)件,督促检查护校值班情况,各校门工作时间正常开放,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值班人员和带班人员,保证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杜绝走过场和发生空岗现象。

3.各部门领导对所辖部位的安全负总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严禁出现迟报、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现象。

假期值班安排、因需继续工作的留校人员、校舍及实验楼开放等情况,请于1月19日中午12点前盖章后报保卫处备案,电子版请发送邮箱bwc@qust.edu.cn。或纸制版送:崂山校区报送图书馆A区3019房间(保卫处综合科),联系电话:88958110;四方校区报送行政楼124房间(保卫处户籍科),联系电话:84022519。

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假期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假期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而发生生产(实验)事故、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将按《青岛科大学关于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