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校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国庆”节假日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防止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灾害性事件的发生,有针对性地制定好、安排好、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公安处就我校“国庆”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学校安全会议精神,从对学校师生高度负责角度出发,狠抓安全稳定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杜绝工作中的麻痹大意,维护好整个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把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做扎实、做细致。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每一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安全检查和安全措施充分落实到位
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开展拉网式以防火、防盗、防水、防治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对各实验室、生产部门和危化品仓库等作为首要检查对象,自查自纠,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各办公场所要将门窗锁好,重要物品存入有安全措施的房间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切断水源、电源;加强宿舍及食堂、餐饮、超市等经营部门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等预防工作,制定假期灾害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做到遇事有抓手、心理有准备、解决能及时;严查违章电器,禁止留宿校外人员,切实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值班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脱岗、离岗,要充分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重要情况和信息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领导,不得瞒报、漏报、缓报。做好值班记录并履行好交接班手续。
公安(保卫)处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