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电动车车主: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校园内非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青岛科技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和管理,维护校园秩序,预防火灾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毕业季校内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校园内电动自行车需悬挂双牌(交警、学校牌照)通行和存放,校牌一人一车绑定使用。使用人毕业、离职或关系不在校内时,其名下电动自行车校牌同时失效。
2.挂有25数字开头(25年度)的校内牌自6月25日起全部作废,将禁止进入校园,届时安保人员将对校内作废、无牌、假牌等电动自行车进行不定期清理,望各位毕业生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离校时车随人走,提前做好自有车辆的处置。
3.随着夏季高温的到来,对于前期清理的停放于各校区临时停放点的车辆,请相关车主凭有效证件尽快联系安保人员进行认领,暑假前仍未认领的车辆视为无主或遗弃车辆,将按照废旧物品由专业公司进行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学校对校园内无牌、乱停乱放电动车已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请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建设交通井然、安全有序的校园人人有责。
特此通知!
安全管理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