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作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


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全省“除隐患、遏亡人、保平安”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各安全专班按照分工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业务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牵头负责,各二级单位负责自查及具体整改落实。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10月28日-11月1日

(二)整改时间:11月2日-11月8日

三、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火灾事故教训,结合今冬火灾防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广泛发动各单位全面排查、整治和消除《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相关隐患,建立起“学校专班统筹部署、归口部门组织实施、二级单位全面落实”的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四、检查内容

本次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覆盖校园全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特别是对宿舍、食堂、图书馆、礼堂(西礼堂、报告厅、校史馆、音乐厅、活动中心等)、实验室、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网、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锅炉房、配电室、物业用房、临时宿舍、物资仓库、临建用房等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类突出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情况

1.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明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各二级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组织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实,完善二级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清单,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网格化管理,每个房间(场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日检、月检检查台账。

2.各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每个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三要由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四个一”活动,包括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一次灭火和疏散演练、一次消防知识培训、一次消防设施集中核验,以“自知、自查、自改”带动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素质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3.各单位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是否上传学校“安全隐患动态监管平台”。每个月底各单位要将自查隐患上传学校“安全隐患动态监管平台”并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改,各单位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在平台及时回复。

(二)重点区域时段火灾防控安全不落实情况

1.各单位重点区域时段火灾防控是否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单位要突出全国和省“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工作要求,聚焦消防、校舍、燃气、用电、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气象灾害防御等领域,突出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锅炉房、水泵房、配电室、仓库、物业用房等重点区域,每月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对安全隐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是否上报、是否整改到位。各单位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或自己难以整改的,要上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销号“清零”,同时应加强现场值守,防范在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不落实情况

1.各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教育是否落实。各单位要强化消防警示教育,结合近年来典型火灾案例,通过案例警示师生员工共同维护消防安全。各单位每学期要召开消防安全主题教职工大会、班会等,通过案例教育、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要充分发挥平安青科大线上平台作用和相关微信群、校园宣传栏作用,开展线上安全教育。

2.各单位二级、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是否落实。各单位每学期要邀请消防专家开展专项培训,组织班级安全员开展骨干培训,组织实验室人员开展专业培训。重点要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餐厅、图书馆、能源管理等单位的从业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强化消防培训。各单位在日常培训、演练特别是新入职员工、新入校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中,要着重突出岗位火灾危险性识别、消防器材使用、灭火救援预案演练等消防安全内容,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一次实战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四个能力”。

(四)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

各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宿舍、实验室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法占用情况

学校2024年4月10日发布了《青岛科技大学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并通知到各单位党政领导。

各单位是否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情况;是否存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等专用场地被占用情况;各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栏不设逃生窗。

(六)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情况

各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学生公寓、实验室、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场所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七)电动自行车、机动车违规停放情况

学校2024年7月9日发布了《青岛科技大学校园交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通知到各单位党政领导。

1.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驶情况。各单位各类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专用通道停车,是否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禁止存在采取“飞线”、入室(含仅拆卸电池)等方式违规充电行为。同时依据《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是否在校内禁止停放区域(距离普通住宅楼6米之内,距离高层建筑9米之内,距离库房、仓库12米之内)内停车。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生命通道”的违停电动自行车行为和入室违规充电行为,发现即取消电动自行车校内行使权限并给予纪律处分。

2.机动车违规停放情况。各单位机动车辆是否在无停车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泊车辆,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楼宇门口、人行横道、陡坡路段、交叉路口、转弯路口、地下停车场出入口以及绿地、草坪等区域停放车辆。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生命通道”的违停机动车发现即取消校内行驶权限并通报相关单位。

(八)人员密集场所吸烟及违规用电情况

各单位宿舍楼、图书馆、食堂、礼堂、教学楼、公寓楼、办公楼、商铺、临时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楼宇内是否有室内吸烟及乱扔烟头等现象;各单位是否存在室内外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有无老化、使用“三无产品”、绝缘破损、过载保护失效、超负荷使用等不安全情况,有无电源线路随意拉接、沿地铺设、近邻紧靠易燃物、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是否存在教室、实验室等场所内各类电器在非实验教学期间电源开关处于开通状态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到岗到事,做好专项检查的摸底、排查和整改工作,形成安全管理闭环。各单位在推进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中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部门协作,夯实检查实效

学校各安全专班统筹协调,学生、实验室、后勤等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强化部门协作,采取协同联动方式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检查,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集中检查、错时检查,确保检查落实、整改落地。

(三)完善工作制度,做实长效机制

学校建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四不两直”督导检查等制度,各单位自查后,请将《青岛科技大学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记录表》加盖公章于2024年11月2日前报两校区安全管理处消防科,并上传“安全隐患动态监管平台”。各单位因未统计上报的安全隐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按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

济南校区、高密校区、中德校区、淄博基地参照执行。


附件一: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

附件二: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


青岛科技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