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校园电动单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作者: 来源:

全校师生:

根据学校《青岛科技大学校园内非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21〕6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内电动单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所有私有电动单车重新登记,登记地点:崂山校区北区篮球场北侧板房,四方校区南一门,登记时间:4月24日至5月7日,崂山校区每天7点30分至11点30分,四方校区每天10点至13点30分,登记时需携带:

1.电动单车及其电子照片(后侧45度照片,能看到牌照);

2.地方公安部门发放牌照的电子照片;

3.购车发票或其它购物凭证;

4.车主本人教职工证明、学生证或其它可以证明其校内人员的有效凭证及复印证。

二、校园内电动单车的使用必须遵守学校《青岛科技大学校园内非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三、校园内私有电动单车车主必须签订校园使用电动单车承诺书,并按保卫处通知要求,及时核对登记信息并使用校园标识贴。

四、凡是未按要求登记或不符合在校园内行驶要求的车辆,学校将组织开展清理整治。

五、电动单车登记事宜可联系校区校卫队,崂山校区:88959567张老师;四方校区:84022798单老师。

对校园内电动单车使用的合理意见建议,可通过保卫处邮箱bwc@qust.edu.cn或拨打88959076联系保卫处工作人员。

保卫处  

2023年4月21日

 青岛科技大学校园内非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