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学校《青岛科技大学校园内非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21〕6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内电动单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所有私有电动单车重新登记,登记地点:崂山校区北区篮球场北侧板房,四方校区南一门,登记时间:4月24日至5月7日,崂山校区每天7点30分至11点30分,四方校区每天10点至13点30分,登记时需携带:
1.电动单车及其电子照片(后侧45度照片,能看到牌照);
2.地方公安部门发放牌照的电子照片;
3.购车发票或其它购物凭证;
4.车主本人教职工证明、学生证或其它可以证明其校内人员的有效凭证及复印证。
二、校园内电动单车的使用必须遵守学校《青岛科技大学校园内非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三、校园内私有电动单车车主必须签订校园使用电动单车承诺书,并按保卫处通知要求,及时核对登记信息并使用校园标识贴。
四、凡是未按要求登记或不符合在校园内行驶要求的车辆,学校将组织开展清理整治。
五、电动单车登记事宜可联系校区校卫队,崂山校区:88959567张老师;四方校区:84022798单老师。
对校园内电动单车使用的合理意见建议,可通过保卫处邮箱bwc@qust.edu.cn或拨打88959076联系保卫处工作人员。
保卫处
2023年4月21日
青岛科技大学校园内非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