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 作者:余全波 来源:保卫处

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风险预警和事故防范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及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

校内各单位、各重点部位(实验室、宿舍、餐厅、商贸等部位)。

三、实施步骤

1、自查自改阶段(11月28日—12月4日)。各部门(单位)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在自查自改过程中,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建立隐患工作台账,做到安全隐患查实、查深、查透,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落小,确保隐患不遗漏,整改不过夜。

2、复查验收阶段(12月5日—15日)。学校保卫处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责任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开展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验收,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落实隐患闭环管理,确保检查工作起到实效。

四、重点检查内容

1、实验室教学、科研、生产设备安全运转情况,是否按要求落实实验过程中必须有人员值守;

2、公寓宿舍内是否有吸烟及乱扔烟头等现象,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各种电线,人走未断电等安全用电情况;

3、食堂、商贸是否规范用电,营业期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期间是否做到点火人在,人走火灭;自动灭火设备、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器是否完整好用;

4、建筑内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安全出口无封闭、常闭式防火门未闭合等违规现象;重点场所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原材料或半成品等情况,应急消防灭火器材是否完备;室内、地下停车场违规停放电动车、助力自行车、电动滑行车及给电池充电等违规情况;

5、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6、其他可能导致消防安全事故的隐患问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分解检查整改任务,逐一明确到人,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自查、整改成效。

2、强化整改落实。各单位要以“严真细快”的工作态度与作风,全面查找分析安全风险点、工作薄弱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风险隐患的闭环管理,深层次地解决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强化教育演练。各单位要在12月中旬前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应急演练,要以提升师生员工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落脚点,逐步形成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好局面。

4、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谁使用 谁负责”的原则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凡是对检查不到位、排查整改走过场、在特殊时期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于12月5日前将《青岛科技大学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记录表》(见附件)盖单位公章送至保卫处;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以文字、图片、视频的形式于12月20日前报送保卫处邮箱,邮箱地址:bwc@qust.edu.cn

未尽事宜,请与保卫处消防科联系。

崂山校区消防科:88959586;四方校区消防科:84022627。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记录表

保卫处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