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 作者: 来源:

全体师生员工:

近期,电动自行车在校内逐渐增多,其中部分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存在问题,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且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自2021年4月26日起,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整治,交警部门将到校为崂山校区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挂牌服务,同时保卫处也将安装二维码标牌备案。服务地点:北区传播学院前广场,南区9号小高层东广场,服务时间:29日至30日9:00-17:00,请所有拥有电动自行车的车主携车及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统一办理。

逾期未办理手续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请自行前往青岛市崂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中韩中队(地址:同兴路和劲松七路交叉口)办理挂牌,并携带车牌到学校保卫处(崂山校区图书馆A楼3019室)安装二维码标牌。

特别提示:

(一)办理挂牌手续需携带车辆、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新标车(有脚凳、最高车速25Km/h、最大整车质量55Kg、最大电压48V、最大功率400W)若没有合格证或发票,可前往购买车辆的商家,补办合格证和发票;

(二)旧标车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挂牌;

(三)到保卫处备案需携带车辆、交警部门发放的车牌及身份证(请携带手机方便自行登记备案);已经办理交警牌照的车辆也要办理保卫处二维码牌照。

(四)以上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不符合办理牌照的车辆请于5月5日前自行处理,学校自5月6日起将禁止未悬挂保卫处二维码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进入、行驶或停放。

后期学校还将联合交警部门对校内车辆进行分步、分期清理(包含僵尸车、三无摩托车等),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扣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周知。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