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安处安全告知:

发布时间:2012-05-10 作者: 来源:

为了同学们自身安全,切实保护好财物,学校公安处提示大家:

1、出门时一定要将门锁好,将透气窗关好,一楼要检查窗户是否关好,贵重物品妥善保管。若门锁损坏,及时报管理员进行维修。

2、贵重物品注意妥善保管,钱包、手机等小件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3、陌生人进入房间时,一定问清缘由,并及时报楼管员将其请出宿舍楼。

4、严禁校外人员在宿舍内过夜,防止发生物品丢失事件。

5、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做饭、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热得快等违章电器,防止发生火灾等事故发生。

6、各教学楼自习室、图书馆阅览室等禁止占座,离开自习室要随身携带个人物品或由专人看管。

7、假日出游及走亲访友一定保持联系通畅,注意人身财物安全;不要随意与陌生人接触,防止上当受骗。

8、宿舍人员离校时一定检查门窗、水电闸是否完全关闭,做到万无一失。

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时刻警觉,高筑学校安全“防火墙”,打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学习校园。如遇有可疑事情,请及时拨打校内报警电话“84022110”(四方校区)/88959110(崂山校区)。

最后,公安处全体工作人员祝大家 生活愉快 学习进步!

公安(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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