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安处关于加强学校大门车辆通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9 作者: 来源:

各学院(部)、处(室)、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车辆及校内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出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公安处对我校崂山、四方两校区车辆出入做进一步加强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通行方案:

1、崂山校区车辆通行方案

①崂山校区东南门(375车站门)、西南门(321车站门)只走人,不走车。

②东大门南、北两侧安装电子档杆:南侧通道走校内车辆,凭出入证通行;北侧通道走校外车辆,登记换证通行。

③东大门两侧设置专门人行横道,方便行人出入校园。

2、四方校区车辆通行方案

①四方校区南一门、西门不走车辆,只走行人。

②南二门东、西两侧各安装电子档杆,中间设置安全岛。东侧为车辆入口、西侧为车辆出口,车辆凭证出入,人车分开通行。

③校外来访、办事车辆如需要进入校园请提前联系到访部门,经到访部门与值班室确认,登记换证之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注意事项:

1、所有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本通知规定,服从学校管理。

2、车辆在门口必须减速,待档杆抬起后缓慢通过,以免车辆与档杆刮擦,造成损伤。

3、进入校园的车辆要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限速5km/h,严禁在校园鸣笛。

4、车辆进入校园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车辆不得在校园内停放过夜。

5、严格实行一车一证(请将出入证放在正驾驶位前侧,方便校卫队员查看),出入证不得转借或者转让,不得伪造,对违反者一经发现,对本校教职工将通报其所在部门或者院系,对外校人员将没收原证,拒绝其再进入科大校园。

6、学生上下课时间和用餐时间段,车辆不得在教学区域或者餐厅的道路上穿行及停放,以避开人流高峰,保障人车安全。进入校园的车辆严禁占用主干道或随意停放。

7、其他事项参照《青岛科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办法》执行。

各部门如有大型会议、重要客人来访、上级部门检查等活动请提前与公安处取得联系,以便公安处提前做好准备,疏导交通,避免造成交通堵塞,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公安(保卫)处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