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 同上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在全校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05-22 作者: 来源:

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治工作,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工作基础,推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学校持续安全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一系列指示,全面排查治理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以及安全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2、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3、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5、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保障;(做好三级预案:学校、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各楼寓)

6、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

7、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

三、“五个战役”工作安排

第一战役(4月下旬至5月10日)

为各单位集中排查和隐患整改阶段,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时间和落实责任人。

第二战役(5月10日至7月)

围绕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对校舍和容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影响而引发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各学院暑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围绕北京奥运会进行一次爱国教育,安排好各类值班。

责任部门:后勤处、学生工作(武装)部、各治保会。

第三战役(8月至9月上旬)

围绕夏季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做好防汛、防高温、防倒塌、防泥石流等各项防范工作。利用假期,对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维修、维护、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责任部门:后勤处。

第四战役(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十一”前,各部门要针对“十一”黄金周师生返乡、外出旅游活动多等各种特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防范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加强节日值班,及时调度和掌握工作情况,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学校和师生安全。

责任部门:公安处、学生工作(武装)部、各治保会。

第五战役(10月下旬至12月)

针对冬季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做好隐患治理和防范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冬季安全工作,落实防火、用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防大雾、防交通事故等措施。同时,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健全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责任部门:公安处、后勤处、各治保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学校管理年的各项措施,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依各治保会为依托,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管理,责任到人。全面扎实地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五个战役”的总体部署,迅速组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北京奥运会期间做到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督促指导。要建立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工、学生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情况报送。各责任部门要在每阶段末将隐患排查情况汇总,报公安处。于11月20日前报送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总结报告。

公安处:崂山校区责任人:赵丰 办公电话:58286

四方校区责任人:曹健 办公电话:22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