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专栏

2021届毕业生户籍迁移相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6-10 作者:徐伟凤 来源:保卫处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户籍迁出工作,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此说明。户口迁出政策性强,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毕业生户口按时迁出、顺利落户,请各学院认真核实毕业生户籍信息,积极配合我们做好这项工作,保卫处将尽力做好服务。谢谢支持!

一、户口迁出凭证说明

凡在校期间户口迁入我校的2021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时须迁出户口。

1、毕业生户口分为集体户口内页和户口迁移证两种。凡派遣单位在山东省内的同学,发放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及加盖公章的学校户口首页复印件;凡派遣单位在省外的同学,发放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证均为毕业生办理落户的凭证,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无论在哪里落户都必须登陆当地人社局网站报到或到当地人社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报到,落户审批手续通过后,方可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2、毕业生户口原则上根据就业报到证地点进行派遣,未找到工作需回原籍的,其户口必须回生源地。毕业生签约单位如果不能解决落户的和学生自愿将户口落回生源地,地址且与报到证地址不相符的,需由学生本人签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保证书》(见附件1)报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学校保卫处保卫科,方可迁至生源地办理落户。

3、《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原则上须与《报到证》地址一致方可落户,如不一致,请务必征得迁往地派出所同意后方可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保证书》。户口一经迁出,地址将不予更改。

4、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30天,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避免因户口迁移凭证过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口袋户口”情况的发生。

5、户口已迁入我校且考取我校研究生的,不发放任何凭证。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毕业生户口迁出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1262507727@qq.com。填表时请将户口迁出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迁入地址等基本信息一一核对准确,以免造成户口迁移证上的差错。

2、户口迁入地址:毕业生迁到生源地所在的市、县或《派遣证》上的地址。考研学生迁到考入院校,地址要详细准确,(按省、市、区、路、院校名称的顺序书写),否则无法办理入户。

3、户口迁出凭证以学院为单位发放,领取时间保卫处将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4022519

青岛科技大学保卫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