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在全校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的精神,提高学校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管理人员以及在校研究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通知》的要求,经公安处与实验设备处、研究生工作部(处)、科技处研究决定:
于7月10日下午2:30在四方校区2号教学楼301教室举行消防安全培训,下午3:30在汽训队北侧空地举行消防实战演练。请各教学、科研实验室的老师以及在校研究生按时参加,请参加活动的部门认真组织,力争活动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保卫处、实验设备处、
研究生工作部(处)、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