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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网络诈骗两例

发布时间:2018-05-07 作者:保卫处 来源:保卫处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高科技的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大大提高,由于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快,真假难以识别,犯罪分子利用这些特点,在网上设置骗局诱人上当。

例1:小宋是在北京上学的大连女孩,穿着时髦,对新事物充满了好奇,学习的闲暇,她常和要好的同学小刘一起去网吧上网。2002年6月她在网上结识了一位名为"踢丘比特一脚"的男网友,两人谈的很投机,几次聊天之后,在对方多次请求下,她终于同意和他见上一面。不久两人按着约定穿着、时间、地点见了第一面未及详谈就匆匆分手。第二次赴约时,小宋带着同学小刘一起来到一家歌厅,"踢丘比特一脚"也带了个伙伴。四个人在歌厅唱歌时,"踢丘比特一脚"好 几次向小宋借用手机,还到歌厅外打电话,但每次用完就把手机放回小宋旁边的茶几上,小宋并没在意,后来两个小伙子借故离开。等小宋猛醒过来时,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无故失踪。手机被盗以后,小宋急忙去公安机关报警,由于提供的线索太少,破案无从下手。小宋不甘心,发誓一定要抓住窃贼。她变换了网名,再次在网上 搜寻。功夫不负有心人,6月28 日她总算在网上找到了“踢丘比特一脚”,并约他晚上在麦当劳门前见面。不知是计的窃贼如约而至,当即被公安干警抓获归案。

例2: 北京某高校电子信息专业的一名男同学,在网上结识了一位中南矿业大学的女学生,两人网上聊的十分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感。2002年暑假这位女大学生突然来到北京与这位男同学见面,在男同学这里吃住玩了半月有余,将男同学勤工俭学积攒的3500元花得所剩无几。外出时这位女生突然离去,从此再也没有露面,网上也没了信息。不久,校保卫部门接到湖南长沙市公安局的一份通缉才发现,原来这位女学生根本不是什么中南矿院的大学生,她偷了一个公司老板的钱之后潜逃到北京,藏匿在这位男同学的住处,时间长了怕暴露身份,因此外出时乘机甩开男同学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