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公寓防火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11-05-22 作者: 来源:

1.在校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火、用电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2.学生公寓内,消防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负责人要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3.严禁乱动总电源开关、保险盒及楼内的消防器材,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不准私自安装电器插座,不准私自改装或拆装宿舍配套的电器及线路。

5.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开灶做饭,不准使用电炉子,禁止使用违章电器。

6.学生公寓内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品,不许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

7.学生宿舍内禁止吸烟,禁止燃烧废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熄灯后,不得点蜡烛,以免发生火灾。

8.因违章用火、用电酿成的火灾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