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0 作者: 来源: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暑假期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强化“师生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所属人员的安全提醒、教育与管理,确保暑假期间安全稳定。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从“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角度出发,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安防措施,认真做好暑假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

二、加强安全检查,彻底整改隐患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鲁教安函〔2026〕26)要求,各单位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青科大字〔2025〕62号)常态化检查内容,即日起至暑假结束前,对办公室、生产(实验)场所、机房、宿舍、食堂、仓库、商户等全面进行检查,检查极端天气防范应对措施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暑期值班值守制度,对前期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结合假期及时彻底整改,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放假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要注意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严查大功率电器的使用,严禁在教职员工及学生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烧水壶、电热杯、电热梳,特别是质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充电宝、充电器和插座。禁止学生在宿舍及实验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做饭和饮酒。禁止在宿舍内堆放杂物,彻底清理阳台、拐角处等位置堆放的废弃物,消除存在引发火灾的隐患。放假期间要认真做好断电、停水、停气,做好封门等安全事项。请各单位将检查项目清单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于2026年8月21日前发送至安全管理处邮箱bwc@qust.edu.cn,相关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上传“安全隐患动态监管平台”。

三、压实实验管理,强化安全生产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生产(实验)作为暑期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人,合理安排好值班人员,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规上岗行为;加强安全巡查,严防无人值守,杜绝空岗、溜岗、脱岗现象的发生。按照学校假期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重点部位的值班看护。切实加强假期实验室使用人员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水、电、气、实验设备和各类试剂、危化品的使用、存放等安全管理,确保各类生产(实验)安全开展。

针对暑假期间的工程施工,各相关单位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提前办理施工审批、动火作业审批,严格临时用工管控,加装各类安全施工防护围挡,增设安全施工提示牌和警示灯,合理安排噪音施工时间,减少对校园生活影响,确保工程安全顺利。

四、维护校园秩序,落实管理规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的维护,切实加强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各类贵重物品和仪器、现金和支票的安全管理和值班看护;严格假期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防火教育和安全管理;加强外来人口和用工管理,严禁校外人员在校内宿舍过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对外租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和经营。暑期各单位承办活动时,需坚持“一事一报”,提前报请学校活动审批流程;若涉及校外人员入校,需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入校流程申请或自行访客预约。未经审核的活动,一律不得私自开展,一切校园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校园管理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安全管理处的管理与检查,共同维护好校园秩序。

学校暑期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校园交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通知文件要求,遵守校内交通管理要求,规范校内特种车辆的充电、停放,各学院、校区及时将校内禁行私人电动单车要求传达给全体2026级新生。

五、畅通宣传渠道,加强安全教育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26〕27号)要求,7月31日前,各单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安保、宿管、食堂、后勤、基建、物业、保洁人员和实验实训、设备设施操作、维修检测、接送车辆驾驶等一线岗位人员培训。重点学习: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校园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学校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3.安全实操规程与隐患排查治理;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4.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各单位请于2026年8月20日前将培训组织情况、培训记录(包含培训现场照片、培训内容记录表等,如党政联席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会议、例会、教职工大会、教研活动、班会、家长会等)发送至安全管理处邮箱bwc@qust.edu.cn,学校汇总后统一上传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系统,培训记录作为安全工作档案留存备上级查阅。

各单位要完善安全教育宣传平台,加强消防、治安、交通、饮食、网络等各领域的安防常识的推送,强化师生对防诈骗、防溺水、防渗透等方面的防范能力。对离校的师生也要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提醒注意假期旅途中的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注意节假日期间参加旅游、水上活动的安全,充分利用社会救助功能如公安110、消防119、救护120等电话求助的方式保护自己;注意自觉遵守网络使用法规,避免发表不当言论;注意通过关注“平安青科大”公众号等相关安全防范网络平台,及时获取安全防范常识和提醒,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类威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案件的发生。同时,各学院要加强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的教育引导,掌握在校学生现实状况和安全需求,广泛进行安全防火教育,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校园生活安全和谐。

六、加强值班巡查,及时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假期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认真安排值班人员,保证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杜绝走过场和发生空岗现象。学校设总值班室负责全面处理和协调假期期间有关事宜。各单位领导对所辖部位的安全负总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报告,严禁出现迟报、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现象。凡是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而发生生产(实验)事故、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将按《青岛科大学关于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假期各校门原则上正常开放,各校区安管部门具体调控校门管控,并负责暑假期间的校园公共区域的治安巡查工作,处理各类校园突发案(事)件。各单位假期值班安排、校舍及实验楼开放等情况,请于7月17日中午12点前盖章后报安全管理处备案,电子版请发送邮箱bwc@qust.edu.cn。或纸制版送:崂山校区报送图书馆A区3019房间(安全管理处综合信息科),联系电话:88959076;四方校区报送行政楼124房间(安全管理处四方校区治安科),联系电话:84022519。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