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青岛科技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2 作者: 来源:

青岛科技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安字〔2018〕12号)统一部署,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为期3年(2018-2020)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严厉查处为黑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不断增强全校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保证学校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教育厅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人民主体、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学生家长,实现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调动法学教师参与的积极性,明确政策界限,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涉校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做大成势

(四)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 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全面改善,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实现学校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有精神、有文化、有责任、有活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提供良好的平安校园环境支持。

四、工作重点

结合学校实际,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如下: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占学校土地、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三)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卖强买的黑恶势力;

(四)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五)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六)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学校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七)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行为;

(九)学校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十)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措施

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一)丰富学生安全教育形式,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切实加强“安全讲座、主题班会、安全征文”等传统形式的安全教育,加强“平安青科大”微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更新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安全实践教育,结合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以实践演练来提高师生的安全素养,真正让师生员工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以及逃生等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职责任务,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及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内部防控体系。学校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争取警方支持,力争实现青岛校区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全部并入警方“天网”。

(三)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电子屏幕、标语、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 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等参与学校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四)加强与驻地政府执法部门联系,建立校地联动机制。加强与驻地综治、公安、城管、食药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措施和密度,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职责。为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本单位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本单位教职员工大会进行专题部署,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工作措施。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内部排查,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形成工作合力。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能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加强协调配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主动承担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开展好校内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线索,确保工作开展不留死角。积极鼓励师生员工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形成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洪流, 给黑恶势力强烈的震慑与打击。

(三)及时报送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学校各二级单位要确定专职信息员,指定专人负责,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综合信息科,联系人:张良,电话:88958110),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对专项斗争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 青岛科技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2. 青岛科技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线索报告表


附件1

 

青岛科技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连湘

副组长张元利  李庆领  刘光烨  张淑华  韦殿华

姚  锋  陈克正  李  勇  吕万翔  李伟年

 

成  员郑德前  王  雷  王  霞  王锋业  任允晓

吴俊飞  张宜恒  张景瑞  陈  刚  周  勇 

葛  涛  宣宗伟  顾海明  郭  永  戴惟进

郭曰铎  梁树清  丛松涛  冯维春  王  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主  任李  勇

副主任郑德前  王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