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校卫队员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1-05-22 作者: 来源:

一、奖励:

1.凡查获借用校徽、证件或伪造证件等者,加1分;

2.凡查获混入校内冒充我院人员或假冒访友在校内乱窜者,加1分;

3.查获偷窃公私财物者,加1~3分:

4.发现隐患、漏洞或可疑人员,提供重要线索确有价值者或避免案件、事故发生的,每次加2分;

5.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者加4分;

6.执行勤务机智勇敢:有显著成绩者加2分;

7.学习、训练成绩优秀者加2分;

8.在紧急情况下,积极主动参加执行任务,表现突出者加2分;

9.其他突出表现者,视情节加分。

二、处罚

1.值勤不穿或混穿制服、不戴符号者,每次各扣1分;

2.值勤时看书、阅报,做其他事者,每次扣1分:

3.值勤时与人闲谈、嬉笑打闹、吸烟,坐着对来客说话不礼貌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不认真填写值班登记,卫生不整洁者各扣1分;

5.携带公私物品未按规定检查登记放行或来客未登记,一人次扣1分;

6.凡被检查发现在值勤时有人混入学校者,每月累计5次扣1分;

7.不按时交接班、值勤时睡觉者,擅离工作岗位者,各扣3分;

8.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和训练者扣1分;

9.病事假按学院与本人签订的协议书规定扣除奖金,不服从领导和工作安排者扣3 分;

10.违反规定,私自外出、打架斗殴、盗窃个人或公共财物.,利用职权违法乱纪者,视情节轻重扣罚奖金并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合同;

11.不按规定落实巡逻者,每次扣1分;

12.发现隐患、漏洞及可疑情况,既不查实也不报告以致造成后果者每次扣2分。

公安(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