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1-05-22 作者: 来源:

为了搞好以防火、防爆、防毒、防盗、防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预防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实验室(包括研究所、室,下同)的安全,顺利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特做如下规定:

一、领导重视,加强管理,切实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阵地,是国家财产比较集中的场所。因此,各级领导必须十分重视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教学、科研部门要把实验室的安全预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做到与教学科研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并作为考核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地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和管理水平。

二、操作者,必须具备必要的知识和一定的操作技能,实验需经指导教师允许方可进行实验或操作。

在学生进行实验操作前,负责任课教师或指导实验的老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应将实验的程序,操作方法,应注意的事项,易发生的问题及应急处理办法等一一向学生交待清楚。

对不遵守实验室纪律和有关规定,违犯操作规程并不听教育劝阻者,教师和指导实验工作的老师都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或操作,以防扰乱他人或发生事故。对无理取闹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的其它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犯。

对按规定允许的少量存量和实验前临时领回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建立卡片,指定专人,明确责任,妥善保管,每星期须清点一次。凡属超出规定的存量必须交回危险物品库,不准随便处理,互相转让,更不准转送给个人。

四、不准在实验室住宿,不准在实验室会客、做饭和随便领人参观,不准个人接洽外单位的实验项目。凡属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工具,不经批准,不允许带出实验室,更不允许借给个人和外单位。

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搞好安全预防工作。每个实验室的负责人为该实验室的安全防火负责人,对其安全、防火负有全面的责任。对本室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解决。每次实验结束和下班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气源、关好水龙,关锁好门窗。实验室的全体成员都要熟悉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根据本实验室的特点,自备一些必要的临时防护器材,以应付急用,把事故消灭在初发阶段。对消防器材、设备要按规定妥善保管,非火警不准动用。

六、要严格执行有关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要指定专人,明确责任,精心管理,确保安全,以保证其精确度,延长使用寿命,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服务。要按规定建立健全技术档案。此项工作由实验室管理部门检查实施,保卫处进行监督。

七、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备实验室所承担的研究项目要注意保守机密,对重要研究项目的研究课题过程、重要数据和重大成果及有关的图纸、资料,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泄漏和发表,严防失、泄密和盗窃机密的事件发生。一旦发生要及时查处。

八、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更大的损失。对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保卫)处报告,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追查处理。对事故的处理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不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接受教训和受到教育不放过;不进行整改和做出处理不放过。

九、加强对高压容器、钢瓶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制度,定期检查试压,配备应急处置泄漏的器具,以防发生泄漏事故和引起爆炸。

十、对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或其它因由而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者,应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科技大学公安(保卫)处

200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