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青岛科技大学《校园“2110”联动报警求助接、处警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1-05-22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置校园内发生的各种治安、火灾、险情、事故及其他求助工作,特设置校园“2110”报警求助电话。

1.报警中心的设置与职责

报警中心设在公安(保卫)处的校卫队,“2110”报警与求助电话在公安(保卫)处办公室和校卫队各设一部。在日常接、报警工作中,由公安(保卫)处牵头,负责协调各联动单位,负责收集、分析和综合处理各类报警和信息,定期研究分析联动情况,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负责“2110”的信访及接、处警工作,协调处置紧急和突发事件;负责“2110”报警服务台的指挥调度工作。搞好校园政治稳定,以控制学校治安形势。

2.“2110”报警服务台的工作职责

报警服务台由公安(保卫)处值班干警直接负责。报警服务台的联动单位由公安(保卫)处的治安科、保卫科、后勤处、学生处、科发集团、团委等单位组成。为适应紧急出警、处警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反应快速和提高协调作战的能力,“2110”报警求助电话由校公安(保卫)处负责受理工作,并根据报告情况及需要及时与各联动部门取得联系,或拨打“110”。

3.处警原则

按照快速反应的要求,对受理的报警与求助电话,要传达迅捷、反应快速、及时处置。并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报警人提供的地点,迅速调集人员,快速处警;

(2)根据案情和求助事件的性质、大小,通知有关联动业务部门的人员赶赴现场;

(3)无论是报警还是困难求助,坚持“四有四必”的原则,做到及时出警并协助配合好联动部门工作。

4.处警程序

按照“减少中间环节”的要求,建立点、线、面为一体的快速反应处警程序。

(1)先期处理:公安处“2110”值班干警和校卫队员作为第一出警力量,负责先期处置任务。“2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求助电话后,立即通知上述力量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根据警情,主要做好现场保护,围捕犯罪嫌疑人,寻查重要见证人,抢救受害(伤)者、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并将现场情况随时报告处长;现场处置结束后,对需要办理的案件、事件移交各业务单位。

(2)合成处置:接到重特大案件、严重暴力案件、重特大火灾等报警后,除立即赶赴现场或控制现场外,应立即报告处长和分管校长并报主管机关,协助公安局、消防队、派出所工作。

(3)案件处置:公安处配备警力和校卫队员进行昼夜值班值勤,在发生政治、刑事、治安案件时,按照案件、事件的性质、大小及管辖范围,开展现场保护、勘察取证和走访调查,或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4)求助服务:“2110”报警服务对师生的各类报警、求助采用首问负责制,要热情接待,属咨询性质的要当场解答,对需要提供帮助的危难求助,要派值班干警和校卫队员立即前往解决;水、电、气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报警,应立即派值班干警先期赶往现场控制情况、疏散人员、维护秩序,并同时通知有关联动部门派人前往现场处置。

5.处置方法:为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不同类型的报警求助,“2110”报警服务台要采取以下处置方法:

(1)对师生的各种一般报警求助,由值班干警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尽最大努力进行调解处理、帮助解决。

(2)对构不成治安案件的一般民事纠纷,由“2110”报警服务台调动值勤人员现场调解,一时难以调解的要立即转告其所属单位党政组织,并协助解决。

(3)对校园内或公共场所发生的治安案件,接到报警后派干警或校卫队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当场制止后,移交治安科或通知派出所查处。

(4)对一般火灾、事故接到报警后,可派值班干警赶赴现场,组织灭火、排除事故、维持秩序、疏散群众。

(5)对接报的现行刑事案件应迅速派警力赶赴现场抓捕现行,保护现场,并同时报告处长和派出所前往现场开展工作。

(6)对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严重暴力犯罪、重特大火灾,接报警后,在派警力赶往现场的同时,立即报告处长和拨打“110”、“119”,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处置。

(7)对因刑事、治安案件和火灾及其他险情致伤的人员,由出警干警在不破坏现场和标明现场受伤者的前提下,立即送校医院或就近医院抢救或拨打“120"。

(8)对水、电、气方面需要抢救的师生求助电话,除派警力赶赴现场,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排除险情、救护伤员、疏散群众,维护秩序,同时由值班人员通知主管部门到现场进行排险抢救。

(9)对师生的其他求助电话“21 10'’报警服务台的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尽最大努力帮助其想办法联系解决,确属无能力解决的,要耐心向师生做出解释,尽力将每起报警、求助处置得圆满妥当,努力使师生满意。

6.接、处警要求:

(1)“2110”报警服务台必须做到接警及时,.记录完整,传令准确,下达及时。做到文明值勤、规范礼貌用语。

(2)对发生的问题要在3~5分钟内出警。

(3)全体执勤干警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严格遵守纪律,对待师生群众必须自态度和蔼,严禁耍特权、耍态度,_严禁打人、骂人。

(4)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在受理、处置各类警情,特别是重大警情过程中,要按照规定将情况、信息及时报告处长和分管校长,认真填写处置记录。

以上规定,望全体干警、校卫队员及各联动单位要自觉执行。

青岛科技大学公安处